学校公告

关于遴选2019年电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2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研〔2018366号)文件精神,将于20191月开展我校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学校导师的学科领域:

工程硕士电气工程领域。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导师应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2.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方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

3.身体健康,首次任职的硕导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同行所熟悉和承认,同时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相关专著等其他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 近三年一般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项目,或近三年年均主持科研经费一般应在5万元及以上。

(3) 具有企业相关领域项目开发与研究,或指导学生企业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水平成果。

(4) 需有在研科研项目。

(5) 优先聘任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教师。

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2.在企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高水平项目和指导能力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我校专家鉴定和学校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

3.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愿意履行导师职责。

四、审核程序和办法:

1.本人应根据本人研究方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或《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于201917日前(含)上交所属二级学院。

2.2019110日前二级学院审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凡参加过科研考核的论文、专利、项目均不需要再提供佐证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3.2019111-17日,研究生处将会同科技处统一审核申请人科研成果,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

4.2019225日至201931日,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分会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交至上海电机学院电气工程领域学位评定委员会。

5.201934-38日,上海电机学院电气工程领域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629),电子材料一套发送至yekx@sdju.edu.cn

6.20193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

7.校内公示。

8.校长办公会审议。

9.培训后上岗。 

五、附件:

     附件1: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38223027

 

附件3: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1: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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